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(以下简称采购人)所需的“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”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。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并参加磋商性谈判:
1. 项目名称: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
2. 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3. 采购内容:
货物名称 |
数量 |
涉及软件模块 |
说明 |
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|
1套 |
1、药品检验管理 2、食品检验管理 3、化妆品检验管理 4、保健食品检验管理 5、生活饮用水、空气洁净等级检验检测管理 6、留样调样管理 7、试剂对照品耗材管理 8、收费、分值管理 9、标准、检验项目模板管理系统 10、抽样平台系统以及抽验数据与业务整合 11、系统查询以及****统计 12、质量体系文件管理 |
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|
用途:实验室管理;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中样品流转监控及与抽验平台系统对接。
4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4.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****款规定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4.2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查询请依据财库【2016】125号文件,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,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6:00前。
4.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。
5. 报名条件:
5.1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若企业已经办理“三证合一”或“五证合一”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);
5.2 《单位负责人证明书》(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)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);
5.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(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);
5.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格式自拟);
5.5 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、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
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—2019年7月5日的上午8:30至下午16:00时,到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(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357号)五楼业务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。
6. 响应文件和****报价应于2019年7月19日10:00时前(北京时间)在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(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357号)四楼小会议室提交。
7.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.8万元,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,投标无效。
8. 公告发布媒体: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官方网站
采购人: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
联系地址: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357号
联系人:王路宏
联系电话:0434-3256827